关于申报2022年国家级省级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委属(管)医疗机构,省医学会等有关学术团体:
根据《关于申报202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21〕9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2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新项目申报时间为2021年8月2日至8月27日,各单位须于2021年8月27日前通过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信息管理平台完成申报工作。
2021年举办的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备案材料报省卫生健康委医管中心(国家级备案项目须提前进行网上申报)。
请各单位及时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方式
2022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通过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网址为http://sdyj.wsglw.net/(凭单位登录名及密码登陆),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单位须同时报送纸质版材料;申报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单位无须报送纸质材料。各市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学术团体申报的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经本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汇总后统一报省卫生健康委医管中心;委属(管)医疗卫生机构、省医学会等学术团体申报的项目,直接报省卫生健康委医管中心。
(一)国家级项目
1.申报国家级新项目,应在申报系统中填写《202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2),并提交纸质材料1份。
2.申报国家级备案项目,网上申报(需在项目举办后的2周内)的同时,需提交纸质材料《202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附件3)、《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附件4)、《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员备案表》(附件5)、会议通知、会议日程表、考试试题、讲义目录、会议总结和会场照片各1份。
(二)省级项目
1.申报省级新项目,须在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信息管理平台填报相关信息。
2.申报省级备案项目,填写《2022年山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附件6),同时提交《2021年山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附件7)、《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员备案表》(附件5)、会议通知、会议日程表、考试试题、讲义目录、会议总结和会场照片各1份。
三、有关要求
(一)2022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应紧紧围绕卫生人才培养需求,突出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推广性的特点,以提高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技能、职业素质为目的。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负责人须在所申办项目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并曾担任过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负责人,具体申办要求详见附件1。
(二)各单位申报的国家级项目,经省学科组专家初评后,符合国家级项目要求的,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推荐上报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批。推荐后未被批准的项目纳入省级项目。省级项目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审定和公布。
(三)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有效期均为2年(须连续举办且及时备案)。凡系学术会议类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国家级项目学分最高不超过10学分,省级项目最高不超过5学分。
(四)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举办的2021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新申报项目,如2022年拟继续举办的,项目申办单位可在“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及“山东省省级CME 项目申报系统”中填报备案表,申请作为2022年备案项目。
(五)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纸质申报材料应与网上申报的相关内容完全一致(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进行打印,打印材料按规定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后逐级报送),如二者出现不符时以网上申报的为准。
(六)项目负责人申报的国家级、省级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七)本通知附件请登录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handong.gov.cn/)或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sdygzx.cn/)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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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
2.202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3.202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4.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
汇报表
5.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员备案表
6.2022年山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7.2021年山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
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2021年7月30日
(信息公开形式: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