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市卫健委北湖管理办公室、济宁经开区软环境发展局,兖矿集团卫生预防中心,市直及驻济医疗卫生单位,市级医疗卫生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强化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提升继续医学教育质量,根据《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月3日至2月22日,逾期系统将关闭。
二、申报途径
市级项目实行网上申报、评审及公布。通过“济宁卫生教育网”(http://jining.wsglw.net)申报,按照有关要求填写,同时在线打印系统内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当地主管部门。(申报指南、流程详见附件1-2)
各县(市、区)所属医疗卫生机构申报的市级项目,经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审核、汇总后,于2月28日前报市继续医学教育中心;市直及省驻济医疗卫生单位、市级医疗卫生学会(协会、研究会)申报的项目,直接报市继续医学教育中心。(汇总表详见附件3)
三、学分获取
市级项目学分申请须在济宁市市级项目申报系统内(https://jnsb.wsglw.net/Login.aspx)根据系统提示,填报项目举办前登记、举办后执行情况反馈等相关内容,经市继续医学教育中心审核通过后,授予相应学分。
四、有关要求
1.2023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应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人才培养需求,突出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推广性的特点。
2.市级项目由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审定和公布。
3.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有效期为1年。凡系学术会议类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按照每6个学时授予Ⅱ类学分1分,授予学分最高不超过5学分。
4.项目负责人申报的市级项目不得超过两项。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知名专家或学术带头人,授课人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中级)。
5.本通知附件可登录济宁市卫生教育网自行下载。
联 系 人:王晓晶 房美玲
电 话:0537-2102772 13562728957
电子邮箱:jxb2772@163.com
地 址:济宁市健康路6号
邮 编:272100
附件:1.市级项目申报指南
2.市级项目申报流程
3.市级项目申报汇总表
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