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4日 星期六

关于公布2021年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的通知

来源:山东卫生教育网 发布日期:2021-05-16 阅读次数:698

关于公布2021年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4-15   文章来源: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鲁继医教委发〔2021〕2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及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委属(管)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2021年我省开设《医务人员职业素质修养与执业法律知识》等6门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设课程

        2021年新开设公共课程《医务人员职业素质修养与执业法律知识》,为2021年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必修课程,学习周期两年;2020年开设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知识培训》,作为2021年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的必修课程继续学习,对各级卫生技术人员学习内容的具体要求见附件2。《社区预防医学》、《卫生应急工作手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H7N9流感等6种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为2021年公共选修课程。

        二、学习与考核方式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我委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学习,每人每年所选公共课程不得超过2门。采取个人自学、集中辅导和全省统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集中辅导。全省统考由我委组织,统考时间安排在2021年第4季度,考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2021年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安排

               2.《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知识培训》